最新消息,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作出两处最重要的改变,一是提高了废旧汽车拆解企业的进入门槛;二是在原管理办法中应该交由钢铁企业作为冶炼原料的五大总成修改后被允许交给再制造企业进行制造。
虽然《征求意见稿》规范的是报废汽车回收行业,但更为重要的意义则是拉开了我国推进再制造产业的序幕。
《征求意见稿》出台之前,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环保部、商务部等11部委已经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提出未来我国再制造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希望深化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
《征求意见稿》出台的同时,由国家发改委牵头的《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管理办法》以及《再制造业产业目录》也都在同期制定、编录当中。当后续的相关政策开始实施时,再制造产业将在政府的大力推进下进入一个发展期。《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修订将是拉开这个发展期的序幕,因为《征求意见稿》首先解决了束缚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身上的一个桎梏,让它不再处于“无米可炊”的处境。